首页 > 住房

国际住房与城市发展研究院官网 _荷兰教育网站
国际住房与城市发展研究院官网
2020-09-02
网站简介: 国际住房与城市发展研究院(IHS)是荷兰鹿特丹大学经济学院与社会科学学院优秀的国际中心,于1958年建校,主要提供研究生教育、培训、咨询及应用研究方面的综合服务,包括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短期培训课程及高层管理人员的学习项目。......
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官网 _美国政府网站
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官网
2020-07-03
网站简介: 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U.S.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是联邦政府内阁下辖的一个部,于1965年成立,地址位于华盛顿,其主要职责是为美国国民建立稳固的、持续的、全面的、可负担得起的住房系统。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致力于扩大房产市场、增强经 济、并且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国际住房与城市发展研究院官网 _荷兰教育网站
国际住房与城市发展研究院官网
2017-05-31
网站简介:国际住房与城市发展研究院(IHS)是荷兰鹿特丹大学经济学院与社会科学学院优秀的国际中心,于1958年建校,主要提供研究生教育、培训、咨询及应用研究方面的综合服务,包括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短期培训课程及高层管理人员的学习项目。......
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官网 _美国政府网站
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官网
2017-05-30
网站简介: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U.S.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是联邦政府内阁下辖的一个部,于1965年成立,地址位于华盛顿,其主要职责是为美国国民建立稳固的、持续的、全面的、可负担得起的住房系统。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致力于扩大房产市场、增强经 济、并且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审核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审核
2016-08-26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十四条第二款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城市既有住宅职工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城市既有住宅职工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6-08-26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 2.《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金管函〔2014〕14号) 第三条 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规划部门关于增设电梯的意见函、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工程决算、分户实际出资明细、缴款凭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增设电梯的,原则上应一次性办理,所有申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其实际支付的出资额。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在缴款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且申请人近12个月内无购房提取、偿还贷款提取或委托偿还贷款等提取行为。......
符合福州市低收入家庭标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符合福州市低收入家庭标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
2016-08-26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金管函〔2014〕14号) 第二条 符合所在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其承租的保障性住房或名下一套住宅的物业服务费。申请时应提交市、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保障性住房租赁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物业服务费支付凭证等材料。每年可提取一次。......
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016-08-26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016-08-26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
2016-08-26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2016-08-26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十四条第二款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
2016-08-26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6-08-26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关于印发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15〕3号) 《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 (建金〔2015〕19号)......
公积金提取——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公积金提取——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2016-08-26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 第六条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该套住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的实际费用支出。......
公积金提取——购买自住房提取公积金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公积金提取——购买自住房提取公积金
2016-08-26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 第六条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该套住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的实际费用支出。......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2016-08-26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十四条第二款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_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_
2016-08-26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变更登记(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变更登记)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变更登记(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变更登记)
2016-08-25
1.《福州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法》(榕政综[2010]141号); 2.《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购房人家庭住房登记信息查询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购房人家庭住房登记信息查询
2016-08-25
建设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第十条......
    首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