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内资分公司注销登记 |
---|
办理单位 | |
---|
事项编码 | FZ01GS-XK-0002 |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
办理程序 | 1、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注册官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做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发《受理通知单》;
2、初审:注册官在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转上一级注册官审核;
3、审核:上一级注册官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4、制证:注册官在1个工作日内打印《注销核准通知书》;
5、办结:注册官当场发放《注销核准通知书》。 |
---|
办理条件 | 无 |
---|
需提交材料 |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收费 |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
办理机构(科室) | 企业注册登记处 |
---|
办理地址 | 福州市五四路358号福州市工商局服务大厅(省工商局办公楼一层)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4:30(冬) 3:00—5:00(夏) |
---|
联系电话 | 0591-87760775 |
---|
投诉电话 | 0591-83354069 |
---|
备注 | |
---|